精神病大國和平崛起 中國精神病患超1億 1600萬無人管
 
5月26日,黑龍江省大慶市龍鳳區一男子用剪刀殺死12歲女兒的同學丁某,又殺死自己13歲的女 兒,然後從自家五樓陽台上跳下身亡。據警方透露,該男子生前患有精神病。

在數日內發生的多起精神疾病患者行兇殺人背後,隱藏的是一個亟待引起重視的社會問題。種種事實表明,精神疾病已成為中國嚴重的 公共衛生和社會問題,一旦救治不及時和看管不嚴,很可能給其家庭和社會帶來不可預知的危險。

有關專家指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救治和監管僅靠親屬遠遠不夠,需要政府將這一群體的救治納入國家公共衛生投資的視野,真正幫 助精神疾病患者,特別是重性精神病人實現「病能有醫,瘋能有控」。

當前,中國精神疾病患者基數龐大,在救助、監管普遍不力的現狀下,精神疾病患者失於監護,導致發病肇事、危害社會的事件時有發 生。

受訪專家分析,在社會轉型期,誘發精神疾病的因素增多,例如生活節奏的加快導致社會普遍的心理緊張,價值觀念混亂甚至解體造成 普遍的無所適從感,社會嚴重分化造成的心理失衡,以及人的期望與實際的落差增加等,種種因素造成當前中國精神疾病患者人數不斷攀升。

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精神衛生中心2009年初公佈的數據顯示,中國各類精神疾病患者人數在1億人以上,但公眾對精神疾病的知 曉率不足5成,就診率更低。另有研究數據顯示,中國重性精神病患人數已超過1600萬。

按照國際上衡量健康狀況的傷殘調整生命指標評價各類疾病的總負擔,精神疾患在中國疾病總負擔的排名中居首位,已超過了心腦血管、呼 吸系統及惡性腫瘤等疾患。各類精神問題約占疾病總負擔的1/5,即佔全部疾病和外傷所致殘疾及勞動力喪失的1/5,預計到2020 年,這一比率將升至1/4。

專家指出,從一般心理障礙到嚴重精神疾患之間,還有一段距離。他們中的許多人,平常看起來和常人毫無二致,但這並不意味著完全 健康。當其中一些人面臨就業、婚姻、子女、養老等生存壓力時,其無助和挫折都可能成為一觸即發的「引信」,瞬間點燃「炸藥包」。

令人擔憂的是,北京安定醫院精神疾病司法鑒定科通過對1984年至1996年共13年間的1515例精神病刑事鑒定案分析得出 結論:在接受刑事被告精神鑒定案的1515例中,患有精神疾病者1248例,約佔有82%。而這些精神病人所實施的社會危 害行為,以侵犯人身、侵犯財產和妨害社會管理秩序三者為主,共佔94.1%。而如果精神分裂症實施社會危害行為,發生人身 傷害事件的可能性將會在50%以上。

陝西省西安市一位基層民警說:「根據多年案例分析,造成惡性事件的精神病患者主要是具有暴力傾向的青壯年,具有較強的暴力性和 攻擊性,作案手段殘忍。同時,侵害對像具有不確定性,但多是與精神病人經常接觸的家人或周圍鄰居或同鄉;犯罪行為具有突發 性和無目的性,防不勝防。多數案例後果嚴重,社會危害大,給被害人親屬及周圍群眾造成極大的心理傷害。」

頻頻發生的精神疾患惡性肇事背後,是當前中國精神衛生領域存在的諸多問題。

受訪專家分析,首先,防治體系薄弱,專業機構及人員嚴重匱乏。據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統計,截至2005年底,全國精神疾病醫 療機構僅572家,共有精神科床位132881張,註冊精神科醫師16383人。照此計算,全國平均精神科床位密度為每萬人1.04 張;平均每10萬人中才有一位精神科醫師。

其次,中國精神衛生法規不健全。這影響了對精神疾患人員合法權益的保護,包括治療、求醫、就業、救濟以及不受歧視等。精神疾病 有不同於一般殘疾的特殊性,若沒有明確的立法規定,涉及精神病人救助的各部門只能按一般殘疾人的規定來對待和處理,這種情 況下精神病人的具體問題很難解決,因此迫切需要立法。

早在1985年,四川大學華西醫院精神病學教授劉協和就主持起草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並先後修改了十餘稿。但 歷時20多年,至今仍未出台。相關法律的缺失,形成了大多數精神障礙患者仍處於「放任自流」的狀態,個別患者自傷、自殺、殺人、傷人 等意外情況難以防範。

更為關鍵的一點是,當前對於精神病患的救助、管理機制嚴重缺失。

解決部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禍問題,首先要通過系統和規範的治療緩解和控制其病情。但由於精神病人中80%需終身康復治 療,這使許多患者家庭難以承受長期的規範化治療。

《瞭望》新聞週刊從一些病人家屬處瞭解到,當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如果住院治療,每年至少需要數萬元;即使採取「家庭病床」治 療,每年最少也需1萬元。由於治療費用高昂,加之被病人幾年甚至十幾年和幾十年的消耗,大多數家庭已一貧如洗,就連享受醫 保的病人家庭也無力承擔入院門檻費和門診自付部分,更別說大部分病人沒有醫保。

目前的現實是,在大多數情況下,重性精神病人肇事惹禍之前,沒有專門機構對其行為進行監管,也沒有相關救治經費。一旦肇事惹 禍,公安部門會將其送往醫療機構進行精神鑒定。如果確定當事人在肇事惹禍期間不能辨認或控制自己的行為,將不負刑事責任並被遣送回 家,形成精神病人肇事「事前沒人管,事後也沒人管」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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