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受騙 也不要失去同情心  請交給警察處裡
 
主旨: 請通知你的女兒,老婆,和身邊所有女性朋友

下次萬一遇到這種事,千萬別就這樣傻傻的帶他回去,就帶他到警察局去就好了 !
我收到一封 Email,
我和妹妹討論,試探她是否會中招。
我只說在回家路上看到一個小女孩在哭,很可憐她跟媽咪一起逛街迷路了

頸子上掛著一個名牌有地址,哭著哀求你帶她回家,你會否帶她回家?

我女兒答:如果在附近的就會。
慘!!!我的女兒也! ! 招了
因此希望大家轉貼出去, 讓更多人知道,感謝!

內容如下.....

今天聽我老婆講的一個新的犯罪手法,事情是發生在他們竹科園區裡一個女同事的身上。
那位小姐下班後,在回家路上看到一個小孩子在哭,很可憐就過去偕小女孩 !
怎麼了?小女孩就跟 那個 小姐說,跟媽咪一起逛街迷路了
哀求帶她回家可以嗎?然後指頸子? 胸前掛著一個名牌,哭說那是他家地址......
這位小姐不疑她有詐的! ,就牽著小孩子的小手一起回去。

這是一般人都有的同情心.....
找到那個小女孩的家以後,她按門鈴,門鈴像是有高壓電般~瞬間失去了知覺......  
待醒來之後就發現...........自己被全身脫光光的在山上一間空屋工寮裡面......
屋裡連件可敝體的衣服都沒有,地上卻滿佈著........自己被扒光衣服後各種不堪入目的裸體照!

可憐的是.....自己卻連犯人長得啥樣子都沒看見........所以現在歹徒犯案都是利用同情心  
下次! ! 一遇到這種事,千萬別就這樣傻傻的帶他回去就帶他到警察局去就好了,  
走丟小孩的放到警察局一定沒錯,警察叔叔還會買玩具買麥當勞給他呀 ~~~~~~~

流傳的訊息:請大家:~~請通知你的女兒,老婆,和身邊所有女性朋友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吳 秜涓 的頭像
    吳 秜涓

    吳 秜涓的部落格

    吳 秜涓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