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謠言 澄清與終結網站及法律問題
網路上的電子郵件常常來來去去的轉寄,但是,似乎很少人會去證實信件的真實度,反而多數人會順手把它轉寄出去,這樣方便的轉寄傳遞,卻也成了
最好的「網路謠言」溫床...,有時,兔兔就曾收過已經歷近8年的謠言信仍在轉寄中,有時,還是專業人士在轉寄呢(當然是未經查證就順手轉寄
了),真的請珍惜每個人專業領域的身份,別輕忽沒查證就順手轉寄了,別忽視了網路謠言的恐怖,也別任意轉寄,那可是有法律責任的!!
網路追追追
http://examine.nownews.com/
http://www.ettoday.com/etrumor/index.htm
(舊址)
知名的謠言查證澄清網站,有記者專門採證網路上流傳的信件,還都會去訪問當事人,有的還有豐富圖文說明!
網路犯罪防制網
http://www.crime.org.tw/
網路犯罪也是有法可管的!這個網站就可以檢舉亂散佈謠言的人,讓他們接受法律制裁...
謠言終結報
http://maillist.to/koier
澄清謠言的電子報!
紅豆泥週報
http://www.richyli.com/hondoni/
站長是中時晚報記者,本著記者的真實報導精神,網站上專門介紹網路上的傳奇、惡作劇與謠言,是報導網路謠言的專欄。
中華民國網路消費協會-網路080
http://www.net080.com.tw/
消費者應該多多利用這個網站,可以確保你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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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網路犯罪及說明)
http://bonny.com.tw/www/internet/0706.htm
刑法摘要
第310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 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
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本罪須告訴乃論。
網路犯罪偵辦單位為刑事警察局偵九隊
服務電話 :
886-2-2765-2122 begin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
886-2-2765-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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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案電話 :
886-2-2766-1919 begin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
886-2-2766-1919 end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
886-2-2766-8989 begin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
886-2-2766-8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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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台北市11002信義區忠孝東路四段553巷5號
傳真 :
886-2-2763-2950 begin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
886-2-2763-2950 end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
提出方法:請將在網路聊天室所留下內容或謠言內容燒成光碟片或列印下來提供給偵九隊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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